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税务检查

2013-09-09 10:37:33 字体放大: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税务检查”,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考情分析】

考频:★

2007年多选

税务检查

1.税务检查的权限(2007年多选题)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解释1】(1)查询纳税人存款账户: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市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解释2】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2007年)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案】ABCD

【解析】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享有的权利:(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3)询问权;(4)责成提供资料权;(5)存款账户检查权。

2.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相关链接】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2013年新增)

经过精品学习网的细心搜集和整理,关于“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税务检查”的内容已经完整呈现给大家,小编祝愿各位考生经过学习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相关推荐: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支票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法和法律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