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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

编辑:

2015-09-02

(二)遴选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调配各专业当年招生名额;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名单;

(四)审查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小组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六)领导专业教师进行外语、专业综合、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和阅卷工作;

(七)决定其他招生复试重要事项。

第七条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每组至少应有4名(含4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3-4名、记录员1名、领导小组办公室流动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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