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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国家出台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编辑:lirj

2013-03-14

鉴于考生们对考研政策大纲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国家出台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国家出台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对我国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未来十年的发展做出战略性规划。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我国自1990年开始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截至目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设置38个硕士专业学位(其中19个为今年新增)和4个博士专业学位。截至2008/2009学年,我国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近50万人,授予博士专业学位7千余人。

《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审核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是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总体方案》结合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状况,明确了发展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近期目标和中期目标:到2015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增加一倍左右;稳步发展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精神,深入论证,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我国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变为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基本完善,研究生教育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培养质量明显提高,研究生教育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研究生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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