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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法学考研民法学模拟题 债权责任理论(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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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

(2000-3-2)[5]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理。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身后,花狗咬伤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川大法学考研民法学模拟题

(2004-3-13)[6]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嘁:“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川大法学考研民法学模拟题

参考答案:

[1] A。乙建议甲采取危险的行动,但乙提供绳索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致使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乙具有过错。甲愿意采取危险的行为,对自己的损害也有过错,应当适用过失相抵。丙、丁固定绳索并未松开,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2] B。甲违规安装防盗网的行为和乙被小偷打伤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3] BD。

[4] C。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题不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而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1条。《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5] C。张丙家的狗致人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张丙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为张甲和张乙,张甲教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构成共同侵权,张甲承担主要责任,张乙承担次要责任。

[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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