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考研 > 院校招生

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编辑:

2016-08-10

十一、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办公楼441室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点击此处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标签:院校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