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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1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相关工作

编辑:

2013-03-04

3、申请地点:各学院(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提交材料:

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现场审核后原件可暂交还申请人保管,用于论文答辩后续环节填写);

②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需二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其中应有一位为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

④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同等学力人员专用),(原件一式两份);

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可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打印);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一份,用于学位信息输入系统);

⑦硕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3份(供院部盲审用)。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相关表格请从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期间及时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个人账户,提交答辩申请,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库通过该平台上报。

请各院部在4月15日前将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名单(内含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码,导师姓名)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送学位办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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