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华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编辑:

2013-11-18

三 、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新增的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同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线相同。

1 .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

2 .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业务课满分 150 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且总分不低于 300 分。

3 .“强军计划”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40 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总分不低于 240 分。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 260 分,单科不限。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