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研究生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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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五、主要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在考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与学位论文要求的基础上,由导师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制定,硕士研究生据此计划按学期在网上办理选课手续;论文研究计划在开题报告中详细陈述。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征求硕士研究生本人意见。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制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内容,并参加考核。凡已选课程确没有成绩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最迟不晚于9月底。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后,阅读有关文献一般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不少于三分之一。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评阅。
开题报告选题应一般属于本学科范围。开题报告内容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依据,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学位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2.5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3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2学期期末或第3学期初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3学期内(每年10月底前)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由各院(系)组织公开进行,评审小组成员3~5人,由院(系)确定。
  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其中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终止培养或允许重新开题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备案。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3.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选听5讲以上学术报告,每讲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心得,由导师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后,将考核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记1学分。
学术活动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每年7月底以前),由院(系)组织公开进行。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等。
  对于中期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学生,应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后期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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