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编辑:sx_wangha

2013-10-09

2014考研报名即将开始,鉴于考生们对2014年考研报名十分关注,因此精品学习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供大家查阅。

1、请考生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且准备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不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请就近选择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本部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并需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参加初试考试。报考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网报时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到北京师范大学参加初试考试。选择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报考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已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①本科就读院校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②本科就读院校所在地在北京地区以外的,按本科就读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公告要求报名。

被其他院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按接收院校的要求选择报考点,不得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

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不接受报考京内外其它单位的考生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代码为“10027”,报考点代码“1127”。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阅2014年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说明,了解报考信息。

4、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效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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