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专业及选择导师
1.学院公布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各专业初试成绩每一分数线的学生人数,以及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招生专业。
2.学生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排名状况,根据学院的安排(网上办理),确认学科专业或申请调剂的专业,以及专业课笔试科目信息,每个专业可选择2位指导教师。
三、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3年招生计划公布为准,由考生按招生计划自己确认专业课笔试科目。属于调剂范畴的考生,可选择报名专业规定的笔试科目。外语听力测试采用研究生院规定的听力测试方法。
2.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见公告。
3.学院按学科专业的各专业课笔试成绩以相同的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数,未达到划定分数线的考生,终止复试。
四、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按学科专业组织,由该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
2.考生按照第一选择专业分组。
3.综合面试时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后,经集体讨论,给出综合面试成绩,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拟录取
1.符合学院复试资格成绩线要求,并在2012年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能力认证的各学科专业考生,直接拟录取。剩余名额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名额。
2.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必须及格。
3.每个专业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拟录取。相对申请调剂专业的考生,未调剂专业的考生优先拟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不占录取指标。
5.录取类别(计划内、计划外)的确定:
(1)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生、推免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
(2)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类别分数线,线上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线下考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外。如总分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录取类别与奖助学金等级无关。
6.奖学金评定,按《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评定结果待评定后公布。
六、说明
1.对选择学科专业是考生的自主自愿行为,考生应对学科专业的选择给予高度重视。
2.考生与导师之间师生关系的建立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导师与考生之间应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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