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21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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