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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3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2013-03-22

鉴于考生们对考研复试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西北政法大学2013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一文,供大家参考!

西北政法大学2013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2]6号)的精神,结合今年我校报考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的一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量化评分标准择优录取。

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条件和复试范围

1、凡参加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的考生,除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达到各报考专业最低分数线。(见表)

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一览

2、我校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的范围。

三、关于调剂

1、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

复试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专业,可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调剂复试,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和具体要求见下表:(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下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2、调剂程序和时间安排

①我校一志愿考生调剂,须下载填写并上交《西北政法大学调剂申请表》(附件5),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术型各专业间调剂申请表交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102室),截止时间为4月9日下午5:30。

法学各专业向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交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103室),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下午5:30。

风险提示:所有上线考生逾期未提交调剂申请的,一律按放弃调剂处理。

已进入法学各专业复试的考生和已提交过法学各专业间调剂申请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同时提交一份注明法律(法学)的调剂申请表,申请调入法律(法学)专业,未提交该申请的考生不得向法律(法学)专业调剂。已进入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调剂申请表中“复试专业”栏注明已参加复试专业的名称,未进入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在该栏中填写“无”。

未参加法学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复试;已参加法学各专业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复试,原复试成绩计入法律(法学)专业复试量化总成绩。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间调剂的考生和从法学各专业调剂至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根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于4月12日下午5:00在我校网站公布。

②申请调剂的外校二志愿考生: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提交调剂信息的截止时间:4月10日下午5:30。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照我校复试方案的相应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课笔试:内容见《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时间为3小时。

2、英语笔试、听力、口语考试。

3、综合面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