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第二章笔记及练习六

2014-11-28 16:24:13 字体放大:  

(4)证券账户合并。

①自然人申请合并。

②法人申请合并。

③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

④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

⑤收市后将客户留存资料交业务主管归档。

⑥将被合并的证券账户卡收缴存档,并按规定的数据格式将合并的证券账户的资料报送中国结算公司。

(5)证券账户注销。

①自然人申请注销。

②法人申请注销:客户填写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没有证券余额的证券账户卡。境内法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注销证券账户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非交易过户。

①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申请人填写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并提交继承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冻结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②自然人因出国定居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职工股办理非交易过户:申请人填写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并提交赠与公证书、赠与方原户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注销证明及复印件、受赠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当事人双方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上市公司出具的确认受赠人为该公司职工的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③经办人查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及一致性,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交复核员实时复核。

④复核员实时复核并在申请表单上签章后,将申请表及资料交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审核;营业部分管负责人在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上实时审核签字后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申请人,其余资料留存。

⑤经办人向申请人预收取非交易过户的一切费用并出示相应凭证。

⑥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将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传真至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上海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再传真至中国结算公司。

⑦收市后经办人将留存资料交业务主管存档。

⑧经办人于收到登记结算公司非交易过户确认单的下一工作日将该确认单交申请人,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