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公告

2012-07-19 10:18:37 字体放大:  

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提示: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公告已发布,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16日,详情请看下文: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2年9月15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2年9月16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及免试条件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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