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2015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5-03-11 16:58:41 字体放大:  

河北沧州市2015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

为方便河北沧州市考生报名,精品学习网特准备了河北沧州市2015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3月28日17:00。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精品学习网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

2015年沧州社会工作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14日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3月2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9日17:00

报名网站:沧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11日17:00

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沧人考发〔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14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4日至3月24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3月24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报名点上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务必于3月25日- 30日17时30分,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3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各报名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5日至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的规定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2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5年2月出版,

八、考试结束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河北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1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材料 上报时间安排表

3月23日 渤海新区、开发区、孟村、中捷、南大港、南皮、吴桥、肃宁、海兴、泊头、东光、献县

市   直

3月24日 河间、青县、盐山、沧县、任丘、华油、黄骅、新华区、运河区

请各报名点严格按照安排表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以免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附件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同志 年 月至 (填写“至今”或X年X月)在我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年。

该报考人员在我单位从事社会工作履历如下:

时间 
(X年X月至X年X月)
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项目 担任何职 证明人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出具此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考人员签名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是根据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做的相关改动,具体内容请考生以沧州社会工作师考试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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