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绩效审计浅析

2011-01-20 17:37:21 字体放大:  

推动社保基金绩效审计深入发展的建议

1.健全社保基金法制建设

通过立法途径,将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纳入到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之下,才能遵照法律规范,提高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效率性、效益性和严肃性。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关键在于:(1)提高社保基金审计的立法层次,赋予审计部门足够的监督权,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2)在对现有法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科学界定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审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违法行为及处分,以统一规范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3)对基金审计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做出制度性规定,从法制上完善基金运行各环节,堵塞法网漏洞,实现依法审计的规范管理。

2.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

一是树立“民本审计”思想,心中要有人民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抓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工作;二是树立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意识。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保审计人员要站在维护老百姓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的高度,监督基金合法有效使用,确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树立为健全、完善、规范社会保障体系服务的意识。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要在促进社保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上发挥作用,全面落实绩效审计的指导思想,深入研究所发现的带有共性的深层问题,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服务。

3.探索建立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指标评价体系

由于在社保基金的使用过程中,没有一个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绩效标准,因此,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指标评价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绩效审计得以稳步推进的瓶颈所在。对社保基金进行绩效评价时,应围绕政府的职能,评价政府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标内容应包括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评价,也应该是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它的科学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要通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平台促使该指标体系的建立,并推动有关各方不断丰富完善该体系。另外,审计也应该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建立绩效审计的操作办法,以规范审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