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2014下半年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通知

2014-09-19 14:11:17 字体放大:  

2014下半年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驻潍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

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146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下半年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2级、1级)、企业培训师、秘书(2级)、网络编辑员(2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12个职业。

(二)全省统考职业

公共营养师(4级、3级)、育婴师、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电子商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信用管理师、营销师(5级、4级、3级)、秘书(5级、4级、3级)、物业管理员、公关员、保育员、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室内装饰设计员、制图员、茶艺师、评茶员等26个职业。

(三)试验性鉴定职业

2014年开展公共营养师(2级)、创业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形象设计师(3级)、厨政管理师(3级、2级)5个职业的试验性鉴定试点工作。试验性鉴定具体考务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

二、统一鉴定的时间安排

2014年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各职业申报条件可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首页技能鉴定指南查看。

四、统一鉴定的方式

2014年新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部分职业的鉴定方式作如下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项目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闭卷纸笔作答的形式;职业指导师(1级、2级)、营销师(1级、2级)综合评审采用口头答辩方式(论文题目见附件3),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考后15个工作日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均合格人员参加口头答辩,考生于考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4年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下半年9月9日开始,9月26日结束;现场确认时间9月18日至9月26日。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考生所在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正常鉴定窗口和补考鉴定窗口。补考鉴定窗口中的补考人员必须是在过去的一年内参加过新职业考试,且至少有一门成绩为有效合格的人员。没有合格科目重新报名的考生应选择正常鉴定窗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按照各工种的报名条件,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报名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鉴定中心统一组织,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办理审核缴费手续。驻潍高校的学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本人学校的报名点,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未列报名点的学校考生选择市直报名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10月8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二)资格审查

附件4:

2014年11月新职业考生花名册

1、县市区鉴定中心负责四级、五级的资格审查;

2、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一级、二级、三级的资格审查;

3、高校审核点负责本校学生三级、四级的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按申报条件要求并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2、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4、职业培训合格证明(申报条件中需培训的人员);

5、报考人员花名册(机构或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式样见附件4);

6、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本人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资部门签章,式样见附件5)。

六、成绩管理

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新职业统考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间,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按规定需缴纳补考费。统一鉴定成绩一般于考后60天左右网上公布。对于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报名单位可于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收费标准:

(一)收费按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C类标准收费。

(二)补考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上机考试职业另收技术支持费每科10元,电子商务师每人25元。

八、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名称,由于自身原因报错工种、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考生请于考试前4天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打印准考证。

(三)为做好下半年的统一鉴定工作,在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考试值班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值班电话:0536-8251086,监督电话:0536-8538653。

(四)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舞弊行为,新职业统考对违纪、违规的,将严格按照《山东省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职业指导师、营销师综合评审论文题目

4、报考人员花名册

5、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1: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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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职业指导师、营销师综合评审论文题目

一、职业指导师(1级)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

2、试论职业指导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3、试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职业指导;

4、试论职业指导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5、试论如何提升职业指导效果和效率;

6、试论如何开展企业用人指导;

7、试论高校职业指导开展与实践;

8、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二、职业指导师(2级)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如何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

2、试论职业指导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3、试论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职业指导;

4、试论职业指导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5、试论如何开展精细化职业指导;

6、试论如何开展企业用人指导;

7、职业指导典型案例撰写;

8、职业指导新技术、新方法或新工具推介。

三、营销师(1级、2级)

结合自己所在行业或企业/公司工作实际,在下列题目范围中任选一题撰写论文。

1、××企业/公司(或行业)市场营销战略研究(含STP战略、竞争战略等);

2、××企业的产品(必须为消费品)与价格组合策略探析;

3、××企业销售渠道策略研究(必须为消费品制造业);

4、××企业品牌塑造与营销传播策略研究;

5、××企业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研究;

6、××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探究;

7、××企业的服务营销策略研究;

8、××企业网络营销策略探究。

注:1、考试类型是指正常考试或补考;

2、考试类别是指所报考的科目;

3、正常考试报名与补考报名分别上报花名册;花名册考生顺序按报考级别由高到低。

附件5:

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从事 业务工作 年。

特此证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