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类人员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2012-05-02 11:19:32 字体放大:  

我省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今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提醒,此次申请认定对象为3类人员。同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

根据通知,申请认定对象有3类,分别是:公办高校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省教育厅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高校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即春季5月7日~13日或秋季9月20日~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同时,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为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或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或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凡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通知强调,有关高校要对申请对象和范围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