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3:35:15 字体放大: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月26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江川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25号,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递交相关材料,现场经用人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应聘材料中应提供身份证、毕业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还需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课堂教学二部分,分值各为100分,所占比重为4︰6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60%

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按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人员。课堂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课堂教学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课堂教学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实行课堂教学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公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以拟聘用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