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5:23:43 字体放大:  

(三)面试

1、凡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要点,审查拟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及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发放的证书或出具证明等信息。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应聘者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实行百分制;

5、面试内容:高中阶段所学的课程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同。

6、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形式,现场抽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不少于9人,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7、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100分);

8、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对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组织笔试加试;报考人数未超出本岗位招聘人数的,经面试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9、面试时间、地点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丰镇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表现;

3、考核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4、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不予体检,由此出现的缺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1、进入考核的人员在市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本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