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考点(2)

2015-02-20 21:19:15 字体放大:  

考点三 教育法律救济

考点预测

行政复审制度属于( )。

A.诉讼渠道

B.行政救济渠道

C.民间救济渠道

D.教育机构救济渠道

答案:B

考点归纳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非诉讼渠道:①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②其他救济渠道,主要是指通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部或者民间进行救济的渠道。

考点四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预测

赵老师是幼儿园大班的老师,一次会议上,她就幼儿园管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园长却说她没有这个权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园长的说法没有错

B.这位老师的行为越权了

C.园长的说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园长的说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考点归纳

1.幼儿教师的一般权利

(1)幼儿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幼儿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2.幼儿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幼儿教师的权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3.幼儿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幼儿教师的义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