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1:23:27 字体放大:  

(四)考生总成绩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有专业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按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专业加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采用分组面试法的岗位,以小组为单位分别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和专业加试两项成绩之和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再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最后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确定拟聘用单位、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单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社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聘用人员聘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8月(指定统一报到之日),聘期为一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