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5:26:42 字体放大:  

专业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张榜公布。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聘请外地评委,由外地评委确定各科试讲题目。具体时间办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另行制定。

面试人员确定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且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