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屏南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4:25:04 字体放大:  

(二)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自我局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于屏南县教育网(网址:www.pnxjyj.gov.cn)和教育局政务公告栏公告即日起,两周内完成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张老师

3.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成绩公告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可参加复审的人员,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复查。

(1)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带成绩总册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③户口簿。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2)往届毕业生: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毕业(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户口簿、⑤教师资格证、⑥计生证明。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面试: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1.中小学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其中讲课占70%、说案占30%,说课选题范围:小学:3—5年段 ;中学:初中教材。

2.幼教面试内容:说(30分)、唱、弹(20分)、跳(20分)、画(30分)。

3.小学音乐面试内容:声乐(30分)、视唱、键盘(40分)、舞蹈(3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