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4:20:46 字体放大: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考试(由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相应学科专业)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本次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连江教育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总分为150分制,则先换算为100分制进入成绩的合成)。聘用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应聘人员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根据聘用合格成绩(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

6、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连江教育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并于3月23日前将原件材料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加分手续。

2、2014年3月23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届、2013届、2014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招考范围若限在福州市或本县(市)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