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4:06:46 字体放大:  

5、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同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南平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南平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补充招聘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

七、注意事项

1、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

2、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本公告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