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52:55 字体放大: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2014年4月13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2014年4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查询。

(3)加分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等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可进行笔试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将乐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高中以高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初中以初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小学以五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幼儿园以大班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另加技能展示(以上说课教材均以2014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用书为准)。中小学、幼儿园说课时间为20分钟(抽题后准备20分钟),答辩为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部门指导,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5)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提前3天公布,报考者应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计算总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

1.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