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14年公开招聘156名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2014-04-04 14:45:59 字体放大: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qhrss.gov.cn)和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20日17:0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南岸区教委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考生,以及报考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特教按摩岗位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如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教委及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监察局负责监督,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岸区2014年公开招聘156名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也看完了,不知道你的决定是否已经作好了,祝您工作顺利,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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