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下半年实行统考对于资格认定变与不变

2013-08-26 11:33:56 字体放大:  

【摘要】安徽省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有所变动,请考生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以免错误理解政策内容。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网上报名时间定为4月11日—4月17日,此项工作的变与不变,请你密切关注。不变: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并经现场确认、资格复审、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委员会审查等环节方能拿到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变化一 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从2013年开始,凡在我省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对普通水平要求均执行原来标准,为二级乙等以上。

变化二 关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参加由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在外省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考试合格证,不作为申请我省教师资格的依据。

变化三 关于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范围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的申请人,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述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变化四 关于申请任教学科问题

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与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变化五 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的专业相同。

(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本科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变化六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国家统考

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2013年下半年进入改革试点。届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考,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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