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做好2014年春节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公告

2014-09-16 13:46:14 字体放大:  

青海做好2014年春节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公告

2014年春节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黄金周”及全省两会期间旅游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

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一定要加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黄金周”及两会期间旅游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要全面、周密地制定和完善春节旅游黄金周的总体工作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假日旅游各项准备工作要在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

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在举办涉旅活动时,要充分挖掘青海丰富独特的文化内涵,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体验高原人民的热情,感受高原风光的独特魅力。各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精心准备,包装和推出一批特色浓郁的旅游产品,以特有的旅游项目和精彩纷呈的旅游活动吸引广大游客,扩大我省旅游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观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始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检查监督,结合安全生产回头看,全面查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节日及两会期间,各地举办的节庆及冬季旅游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对人员们密集场所及各类旅游集散地,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饭店、宾馆、农家乐等游客集散地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减少损失。

(二)切实加强车船等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测和安全检查。春节前,要根据职责范围,对旅游、消防、卫生、交通及旅游景区景点的游乐设施、旅游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非营运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旅游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识,及时清除交通障碍,必要时可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省有关部门要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三)全面启动春节假日预警机制。“黄金周”及“两会”期间,公安、交通、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信息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更新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值班,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要加强部门合作,严防利用出、入境游渠道非法偷渡、非法渗透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从严查处负有直接或连带责任的出、入境游组团社。

全省机场、火车站、旅游景区(点)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特别要密切注视、有效防范涉旅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

三、整治节前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要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和整治力度,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要深入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客运单位、旅游购物场所,重点查处旅行社强迫购物和变相强迫购物、强迫自费项目、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变相挂靠门市部、发布虚假广告,规范旅行社旅游合同及解决重点景区卫生较差、管理混乱、导游争抢游客、强买强卖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规范旅游市场,进一步遏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宣传报道和统计预报工作,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开办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宣传的份量。要把“黄金周”旅游宣传与我省特有自然风光、特色民俗节庆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的组织准备、安全保障工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公布和新闻报道,提高我省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并以此推动我省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统计预报制度。各新闻媒体、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和铁路、公路、民航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努力提高统计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黄金周”及两会期间,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及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建立值班和巡查制度,要保证值班人员人不离岗、值班车辆随时待命,确保值班电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旅游局于1月28日前将本单位假日办负责人、联络人、假日值班表及值班电话(投诉电话)报省假日办。

联系人:齐平

电话:0971-6159841

传真:0971-624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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