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十七

2014-09-05 10:42:43 字体放大: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十七

(十一)再保险实务  

1.再保险概述

掌握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的特征和再保险的作用。

2.再保险的业务种类

掌握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3.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掌握临时分保、预约分保和合同分保。

4.再保险合同

掌握再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了解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5.再保险业务管理

了解分入再保险业务管理和分出再保险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