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险经纪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考点分析七

2014-11-25 10:50:49 字体放大:  

2015年保险经纪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考点分析七

8.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1)赔偿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类赔偿方式:

第一,现金或重置赔偿方式。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二是保险人承担恢复或置换受损保险财产的费用,即通常所说的重置赔偿方式。按照不定值保险的方式,保险人通常采取的赔偿方式是支付赔偿金额。对于企业财产保险中不同标的物的损失,保险人的支付赔偿金额的方式也有不同。

第二,恢复原状或置换受损保险财产的赔偿方式。通常也称为重置受损保险财产,其含义为:将受损保险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原有状态,而不考虑扣除改进和改善部分的费用,或扣除原受损保险标物的折旧等因素。这种赔偿方式用得较少。

(2)赔偿金额的计算。对于赔偿金额的计算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

对于固定资产的赔偿金额,通常要按照保险财产的不同损失程度来计算:当发生全部损失时,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其出险时实际价值,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险时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其出险时实际价值,其赔款不得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对于单项固定资产全损的赔偿,也要依据同样的规则。此外,固定资产发生全损赔付原值后,不再支付其修复、安装费用;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如果固定资产是按账面原值投保的,受损财产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其出险时实际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实际价值,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出险时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如果固定资产按原值加成投保或按重置价值投保,保险人只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单未予注明特别的承诺,保险人不予赔偿下列固定资产的损失(包括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条款规定的特约财产与不保财产、以经营方式或租赁方式租入的财产、代保管的财产、替外单位修理的机器设备、报废的财产等。

对于流动资产或存货的赔偿金额,通常也要按照其不同的损失程度来计算,其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固定资产相同。

工业企业存货的赔偿计算。第一,一般情况下,受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得出再进行分摊,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为:

根据计算得出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与受损原材料相乘,得出的金额,就是部分损失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金额,其计划成本与这个差异额相加或相减,就构成对部分损失的原材料的赔款。其计算公式为:

第二,产成品的赔偿处理。

第三,委托加工物资的赔付处理。

施救、抢救、保护费用的赔偿计算。该项费用损失与保险财产损失金额的赔偿,可以分别按两个保险金额计算,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若受损保险财产按比例赔偿时,施救费用的赔偿也应按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当不能区分用于保险财产的施救费用时,应根据保险财产价值占全部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计算施救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3)其他赔偿注意事项。

第一,因第三者对保险财产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可以先行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二,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获得赔偿后,保险人应出具批单,注明该保险单的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尚余的有效保险金额。

第三,当发生重复保险时,各保险公司将按比例分摊损失的方式承担各自应负的赔偿责任,其总赔偿金额以该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第四,保险财产的残值赔偿处理。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对于保险标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给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如果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要进行分摊时,其残值部分也要进行分摊

相关推荐:

2015年保险经纪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考点分析五

2015年保险经纪人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考点分析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