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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家长考生必知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2018-05-04

从通辽市教育局公布的《通辽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了解到,通辽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出炉啦!具体内容如下:

通辽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家长考生必知

【招生计划】

各旗县市区要根据全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通政字〔2015〕147号)的总体要求,统筹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统筹研究并印发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协调组织。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否则不予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凡报考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范围】

(1)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通辽新城一中、通辽蒙中、通辽市新世纪学校、开发区新希望中学及市直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旗县市区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特色和创新型专业可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内文明办字〔2015〕13号文件精神,通辽五中宏志班招生范围限制在通辽市内

(2)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按要求招收户籍或学籍在本旗县市区的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科尔沁区的普通高中应招收具有开发区户籍的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分招政策】

分招政策是国家、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生源、遏制初中学生择校,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国发〔2014〕35号;内教发〔2009〕24号、内教基字〔2016〕7号)。我市从2010年开始执行分招政策,逐步增加分招比例,2018年继续执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优质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校的招生政策。

市直属公办汉授普通高中,即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的40%面向全市统招,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的60%面向全市分招。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的分招指标以各旗县市区近三年所分得的上述三所高中校的分招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分配,以上三所普通高中的具体指标由市中招办分配到各旗县市区中招办(另行发文)。各旗县市区所分得上述三所市直高中的分招指标由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根据各地实际,合理分配到所辖初中校。

各旗县市区所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优质普通高中(开鲁一中、霍市一中、扎鲁特一中、奈曼一中)及其他普通高中的分招指标可参照市直学校的分配办法,也可以根据各地各校实际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地实际自行决定。

分招考生资格的认定

分招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从2010年以来一直执行的规定):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

(2)初中三年一直在学籍所在学校读书,未到他校借读;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外,各旗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制定本

地的分招政策。各初中校要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中考报名前在校内进行公示,最少公示三天,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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