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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年中考方案出台 允许部分学校招录工作加试

编辑:sx_haoy

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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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2014年新疆中考方案》)。2014年新疆中考方案出台,将逐步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同时,允许部分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加试。

据悉,普通高中学校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重在进一步评价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试的内容应主要围绕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艺作品、获奖证书,以及所提供的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性评估与考核。

高中学校也可以设计主题研究项目和综合分析性口试试题,由考生进行现场答辩。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长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高中学校加试时,不得再对初中学考已考过的学科以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需加试的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加试方案,经地、州、市或师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此外,加试需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

同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在本地区、本师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不低于40%的招生指标不附加任何条件直接分配初中学校,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

为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多样化的招生渠道和实施办法,以及有关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条件和加试办法,保送生的推荐标准、录取程序,特长生的考核录取标准及办法等,必须提前向社会公示。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乌鲁木齐市是全疆唯一具有中考单独命题权力的地区,执行单独中考考试和录取方式。所有在乌鲁木齐市的中学,按照属地管理规定,也全部统一使用乌鲁木齐市中考试卷和中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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