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中考政策

2013广东汕头中考加分政策规定公布

编辑:sx_zhuy

2013-05-23

【摘要】中考即将拉开帷幕,参加中考的考友一定会想知道中考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为广大考友编辑了2013广东汕头中考加分政策规定公布,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汕头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照顾规定日前出炉。

录取政策照顾对象包括了六类,(一)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50分。(二)属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三)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四)市2008年以后(含2008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五)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或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六)少数民族考生,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根据规定,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项。凡符合录取政策照顾对象的考生应于5月24日前将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交所在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6月10日市招办将把审核合格可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在汕头教育信息网和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推荐的2013广东汕头中考加分政策规定公布,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感谢您的支持。

更多内容请进入:中考 > 中考政策

 

标签:中考政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