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中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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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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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舟山中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章程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录取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初中阶段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舞蹈,且有一定舞蹈功底。

3.必须为舟山市2013届初中毕业生。

4.中考总分(总分2)不得低于500分。

二、报名和测试

1.符合上述条件前三项的考生,在5月30日至6月5日间(周末除外),随带中考准考证复印件和学校品德考核证明,向我校校务办报名。联系电话:2613050  陈老师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测试时间为6月18日。测试专业要求:(1)主项(舞蹈)对报考本校的舞蹈类特招生,要求考生自选舞蹈片段一个,伴奏自带;(2)副项(视唱练耳)要求听音模唱单音及旋律音程。

三、录取办法

1.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2.招生名额:1人。

四、其它

一经录用必须按照学校的需要参加相关活动,且遵守校纪校规,否则将视为普招生按中考成绩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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