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

编辑:sx_bilj

2014-01-22

中考是选拔考试,它决定了你能否进入自己心仪的高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选择,小编精心准备了这篇2013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要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批择优录取。

1.提前批:文成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方案另行分布。

2.第一批:为文成中学。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2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成中学继续开设少数民族班。文成中学公费生原则不得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3.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及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职业高中类招生

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职业高中类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整体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报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报考县外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到教育局105室报名,并填报志愿。由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录取。

(四)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文成中学50%的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以招收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原则上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分配名额通过文成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根据学生只参加一次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向生招生程序,不以任何名目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外的任何测试或笔试。定向生录取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五)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1.文成中学特长生招生。文成中学应于3月上旬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同意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体卫艺处)备案,再由教育局于3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项目、人数和报考条件。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以考生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同时要在纪检和教育局等部门监督下,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学校可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对体育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还可适当降低)内择优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录取名单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文成中学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报县、市教育局中招办(体卫艺处)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发布。

(六)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大力支持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确保民办普通高中稳步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应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必须按核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涉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应及时将所招考生花名册报送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并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 (基教处)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15分以下的考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因其他原因需要调剂的考生,须经已录取学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涉及跨县的,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协调。

(七)其他事项

1.在外就读学生回原籍报考、录取规定。

(1)我县户籍在县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凭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19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参加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的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县外回文报考的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2)在县外就读回乡报考的考生,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当地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其成绩温州市范围内通用。

体育考试也可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评,评价结果由当地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温州市范围内通用。

考生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须于6月1日前送到教育局中招办。

(3)在县外就读的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如回户籍地报考,可参加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户籍地报考,只能参加报考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我县普高一般不予录取。

(4)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文成参加学业考试者,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

2.县外学校来文招生的规定。

县外来文招生的学校,必须经市、县教育局同意,办理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并在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

3.本县考生外出就读规定。

到县外就读高中的考生必须到中招办办理同意就读手续,否则不提供档案材料。中招办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跨县招生审批意见予以办理。

4.严肃招生纪律。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公办普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招生,如需跨县(市、区)招生的,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执行。校际间不得招收委培生。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

5.控制班额规模。

普通高中班额应不超过50人。文成中学申报省二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班额须控制在48人以内。

以上就是关于2013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对正在面临中考的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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