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浙江中考 > 丽水中考 > 丽水中考资讯

浙江2013年丽水中考阅卷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xiexh

2014-01-04

中考是知识的考试,是能力的考试,更是心理的测试。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是每个考生面临的问题。本文是浙江2013年丽水中考阅卷工作的通知,祝大家阅读愉快。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招考中心,市教研室:

为确保2013年丽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质量,公平、公正、客观地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阅卷任务;为评价我市初中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采用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分科到县承担的评卷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总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地涉及阅卷的各项工作。

2.设阅卷点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负责协调、管理、安全、纪检等工作,确保阅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市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负责试卷保密、运送、保管、扫描、上传,考试分数录入、统计、合成,以及阅卷后学生查分等各项工作。

4.市、县(市、区)教研室负责阅卷人员选调、组织,试卷评分标准把握,阅卷过程管理,试卷分析,以及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阅卷点安排

语文阅卷点设在青田,数学阅卷点设在松阳,英语阅卷点设在龙泉,科学阅卷点设在遂昌,社会·思品阅卷点设在缙云。

三、阅卷人员安排

1.阅卷人员抽调:设阅卷点县(市、区)本学科阅卷人员占50%左右,其他阅卷人员从非阅卷点的县(市、区)按考生数比例抽调。

2.市教研室、县(市、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一律参加阅卷。

3.九年级老师和直系亲属参加学业考试的教师不得参与阅卷工作,若阅卷教师数量不足,可适当抽调部分高中教师参与阅卷。

4.各县(市、区)教研室应在5月31日前将抽调“阅卷教师名单、学科教研员名单”,用电子表格报阅卷点所在县(市、区)教研室,且通过本县(市、区)招办报送市招考中心雷老师处,电子邮箱:lszglgs@163.com 。

5.阅卷工作的其他人员由各地阅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6.各学科阅卷人员分配名额如下:

四、阅卷工作

1.阅卷时间:6月14日~6月17日。

2.设阅卷点的县(市、区)招办应在6月13日前将本县的阅卷点、阅卷老师住宿地点通知其它参加阅卷的各县招办,各县招办将信息及时转达各阅卷老师。

3.参加阅卷人员要求在6月14日下午3︰00前到阅卷点报到,下午3︰30各阅卷点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阅卷人员进行阅卷培训,熟悉网阅的工作流程和评分标准。

4.各学科各试题均实行“双评”阅卷,阅卷学科在上报的阅卷老师中抽取2~3名担任评卷的质检员工作。

5.各学科的市教研员于6月13日下午2︰30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到,对阅卷人员进行分工、挑选样卷且制定评分细则。

五、试卷扫描、传送、保管

1.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地试卷的扫描工作,要求在6月13日12︰00前完成对本县试卷的扫描,并上传给市招考中心。

2.各县(市、区)的试卷由本县招办妥善保管,保管期半年。

六、经费管理

1.参加阅卷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回本县招办报销。

2.阅卷工作补贴由阅卷点所在的县招办统一发放,标准为120元/人·日。

3.阅卷工作人员的用餐由阅卷点统一负责解决。

本文就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浙江2013年丽水中考阅卷工作的通知,希望能为大家的学习带来帮助,不断进步,取得优异的成绩。

相关推荐:

2013浙江丽水中考作文题目

2013年浙江丽水中考高中委培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