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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中考体检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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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5.“既往病史”栏考生应填写哪些内容?

既往病史指过去曾患过某种严重疾病如结核病、精神病等,或有较严重的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等,或做过较大手术如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或肝、胆、胰、脾、肾等主要脏器手术。既往病史可能影响考生选报某些专业和工种(如皮肤过敏症不宜选报化工、制药类专业,先心病手术后不宜选报高空、井下、高温、野外等重体力专业及工种),但可选报其他大部分专业和工种。

考生应如实填写这些疾病或手术史,医生在体检时会根据考生填写的病史内容进一步详细询问。根据考生身体条件指导选择适合的专业和工种,避开不宜从事的专业和工种;如果隐瞒病史,即使已被录取,也有可能在入学复查时因不符合体检标准被招生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应将这一条理解为保护自己利益。

6.怎样看体检结论?

经过体检,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可做出三种体检结论:

(1)合格:

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普高及中等职业类学校(中专、技校、职高)各专业和工种的要求,考生可随意选择报考,不受任何限制(报考军校、警校须另参考军校、警校体检标准)。

(2)合格,专业受限:

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中所列条款或“五、报考师范专业的补充规定”或“六、其他补充规定”中所列条款或《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二、执行细则”中所列条款,考生不宜选报此条内所列的专业或工种。

若考生具有《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二、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录取为住宿生”中所列条款,不宜选报普通高中的住宿生。

(3)不合格:

表明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中所列条款或《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一、标准”中所列条款或《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一、下列疾病者,普通高中不宜录取”中所列条款,这部分考生不宜选报中等职业类学校或普通高中。

7.发现体检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考生在拿到体格检查结果后,要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认为与自己身体的实际情况不符,应尽快通过班主任或校医向本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8.体检会诊是怎么回事?

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在对学生进行体检的过程中,可能遇到不易确定的疾病,或需进一步指导考生选报专业,或涉及招生体检标准以及有关的政策等疑难问题。为了对考生负责,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保健所会将考生及时转到市属体检中心进行会诊。市属体检中心系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是中招体检终检单位,负责中招体检的组织、管理、复检、会诊、咨询、解决录取阶段体检遗留问题及退生鉴定等工作。考生会诊时须携带由区保健所开具的“会诊介绍信”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若无学生证或身份证,可将本人近期照片贴在会诊介绍信上,由保健所加盖公章以证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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