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编辑:sx_fengzb

2014-02-24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下发<云南省2013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177号)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3月31日,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玉溪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二、报名手续

1、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读学校组织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需报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往届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初中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通过电脑网络进行,具体方法“三步走”:

第一步,考生用户注册。登陆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点击“进入工作网”进行免费注册。

第二步,录入报考信息。根据系统页面提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选择确认点(考生根据各县区招考办以及各初中毕业学校的规定,选择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照相、确认。考生到所选确认点进行照相、确认。考生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后,报名完成。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玉溪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本人户口和父(或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

5、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

3、上一年或当年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在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五、身体健康检查

体检工作按原国家教委、卫生部下发的教职字〔85〕006号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原国家教委〔1994〕5号文《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规定执行。普通高中体检比照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条件较好的县区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各地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好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担任。体检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认真负责做好体检工作,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体检结论应告知本人,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家长。体检表格全省统一使用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体检工作时间由各县区招考办确定。确需进行体检复查者,由原检查的医院提出,经市招考办同意,按规定时间到市人民医院复查。体检复查工作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完成。

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六、考试

考生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按照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应届生按照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执行;

2、往届生参加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部课程(十一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只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分值折算的依据。玉溪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七、录取折算分值

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招生录取,录取时不用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而是采用根据原始成绩通过折算以后的分值。

录取折算分值,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教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录取折算分值计算依据:以教学计划中各科目课时量为基础,参照高考各科目所占比例,对十一门科目原始满分平衡微调,折算总分750分。

折算总分分值=语文×100% + 数学×100% + 外语×100% + 思品×70% + 物理×70% + 化学×70% + 生物×50% + 历史×50% + 地理×50% + 体育×50% + 信息技术×40%。

计算过程不进行四舍五入,由计算机运算;总分累加时进行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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