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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中考政治知识点:一般违法与犯罪

编辑:sx_yujb

2015-05-08

中考临近,基础知识相信同学们已经掌握得比较牢固了,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开始关心一下时事政治的内容,今天精品学习网就为大家整理总结了2015云南中考政治知识点之一般违法与犯罪的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1、不良诱惑有哪些危害?

①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等是一种精神鸦片。未成年人在涉“黄”后,轻者会想入非非,精神萎靡,无心学习;重者极易诱发违法犯罪,造成更大伤害。

②赌博是一种恶习,也是社会公害之一,赌博极易害人害己害国害家。未成年人染上赌博恶习后,不仅影响身体健康、学习进步,扭曲人际关系,而且极易诱发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③吸毒会严重摧残身心健康,传染和导致各种疾病,甚至死亡;会破坏家庭幸福,诱发刑事犯罪;会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

④“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的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法轮功”等邪教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敛财害命,挑动制造事端,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毒瘤。

⑤总之,“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会伤害人的身体,毒害人的灵魂,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会使人不思进取,放弃美好追求,影像个人进步和发展;会使人无视法律的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怎样抵制不良诱惑?

(1)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不为假象所迷惑,防止受骗上当

(2)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在自己心中筑起一道抵制不良诱惑的坚固长城

(3)运用法律手段同不良诱惑进行坚决的斗争,以保护自己,净化我们成长的环境。

(4)战胜不良诱惑的方法和技巧:避开诱因、学会拒绝、联想后果、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专时专用、请人监督。

3、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3)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他可以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4)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5)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4、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1)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②违反的法律不同

③应受到的惩罚不同

(2)二者的联系是:

④一般违法和犯罪都不同程度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⑤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⑥可见,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5、我们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1)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2)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以使自己健康成长

(3)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或读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多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入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多次偷窃、吸毒、注射毒品、其它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以上就是2015年中考政治知识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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