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西藏中考 > 西藏中考化学

西藏中考化学: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

编辑:sx_liss

2014-04-26

【摘要】学习没有界限,只有努力了,拼搏了,奋斗了,人生才不会那么枯燥无味。精品学习网为了帮助各位初中学生,整理了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一文:

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

(一)用于加热的仪器--试管、烧杯、烧瓶、蒸发皿、锥形瓶

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燃烧匙

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烧杯、烧瓶、锥形瓶(垫石棉网—受热均匀)

可用于固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

可用于液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烧杯、蒸发皿、烧瓶、锥形瓶

不可加热的仪器——量筒、漏斗、集气瓶

(二)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量筒必须放平稳。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不能用作反应容器。量程为10毫升的量筒,一般只能读到0.1毫升。

(三)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点:(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一般药品称量时,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在纸上称量。潮湿的或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4)砝码用镊子夹取。添加砝码时,先加质量大的砝码,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应使游码归零。砝码放回砝码盒。

(四)加热器皿--酒精灯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不可吹熄。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

(3)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层,外焰、内焰、焰心。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物体。

(4)如果酒精灯在燃烧时不慎翻倒,酒精在实验台上燃烧时,应及时用沙子盖灭或用湿抹布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

(五)夹持器--铁夹、试管夹

铁夹夹持试管的位置应在试管口近1/3处。 试管夹的长柄,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试管夹夹持试管时,应将试管夹从试管底部往上套;夹持部位在距试管口近1/3处;用手拿住

(六)分离物质及加液的仪器--漏斗、长颈漏斗

过滤时,应使漏斗下端管口与承接烧杯内壁紧靠,以免滤液飞溅。

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以防止生成的气体从长颈漏斗口逸出。

【总结】以上就是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的全部内容,精品学习网小编希望同学们都能扎实的掌握学过的知识,取得好的成绩!

相关链接

西藏中考化学知识点总结:水的净化(2014年精编)

2014年西藏中考化学复习:分子部分详解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