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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4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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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考试的组织

2014年,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实行联合命题,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联合成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办)统一组织。初中学考办的工作职责是:

1.制定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考的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

2.组织初中学考命题、制卷、发卷和初中学考巡视,检查评卷工作,并进行考场抽样。

3.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初中学考收费及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在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是否采用了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呈现方式,制止以公布分数或分数线为学校、学生、教师排名或公布名次的做法。

5.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兵团各师也要成立初中学考领导机构。基教科负责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初中学考的评卷、成绩汇总和试卷分析工作。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2014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不再提供录音带,请各地提前做好准备。

3.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制,免费向各地州及兵团各师提供。各地州及兵团各师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自治区、兵团进行质量监测评估。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各地应提前确定联系人。

4.2014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85-100;B为70分-84分;C为55分-69分;D为54及分以下)。

艺术为新增考试科目,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各地要积极试点,2014年艺术分值是否计入体育与艺术科目总分自治区不作统一规定,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从2015年开始,艺术将正式列入考试科目,在体育与艺术科目总分中占50分。

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是必考科目,两个由各地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自行选定。三个必考项目是:1000米(男)、800米(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体育与艺术学科考试说明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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