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中考资讯:学校不得剥夺学生中考权

编辑:sx_baiw

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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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把学习问题生、学习困难生排除在中考外,各学校不得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4月16日,克拉玛依市中考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

针对有些学校在中考之际,采取各种措施不让学生参加中考的做法,克拉玛依教育局局长李建声提醒遇到这类事情的学生,可直接找相关老师解决,解决不了就找校长,还解决不了,就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散报,教育部门一定要保证学生有学可上,严禁学校剥夺学生升学的权利。

凡德育达标的学校或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违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还一律取消德育达标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称号。

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将在教育系统内部通报批评,实行学校综合评估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将按《克拉玛依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称号。

考后估分填报志愿

2007年,报考继续实行考试后估分填报志愿,考生分2个批次5个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为原重点中学和享受原重点中学招生政策的学校,可报考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计划内录取志愿,第二志愿为计划外录取志愿,两个志愿可以报考相同或不同的学校,也可以均空缺,空缺的直接进入第二批次普通中学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可以报考3个志愿,第一为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第一志愿,第二为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第二志愿,第三为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志愿。计划内录取两个志愿不能报考相同的学校,且第一志愿不能空缺。

克拉玛依教育局要求,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各普通高中。考生所在学校应尊重考生选择权,不得阻止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不得干预、阻扰或片面引导考生填报志愿。

学校不得拒录调配生

普通高中录取时,第一志愿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对高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但普通高中计划内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落选,且同意调配的考生,由克拉玛依教育行政部门分配至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学校不得拒绝录取此类考生。

招生班额确定56人

普通高中规定招生班额为56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5%.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

克拉玛依市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实行录取编号、高中学籍号、会考号、毕业证号四号统一。没有取得上述四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在所在学校参加会考,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

打破重点高中“名校专利”局面

今年,克拉玛依将有近千名薄弱初中的学生有机会升入一批次(原重点)高中,多年来一批次高中只是少数“名校专利”的局面将被彻底打破。会议公布了今年克拉玛依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招生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今年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20%(近1000名),作为保送生、推荐生的分配名额,分配至薄弱初中。其中,保送生名额为

100人。克拉玛依教育局副局长李浩说,今年考生只要符合四个条件,即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本学区就读;在本校有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学籍档案,就可以被保送和推荐。中考成绩出来后,然后再从中优中选优。

今年普通高中一批次录取学校保送生和推荐生的比例也由去年的5%提高到20%,将有效遏制目前普遍存在的择校现象,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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