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西中考 > 山西中考文综

中考时政复习指导:物权法的立法足迹

编辑:sx_jixia

2016-10-23

中考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端显示与成果展示,中考是一次选拔性考试,其竞争较为激烈。为了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梳理学过的知识,提高复习质量和效率,在中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下文为大家准备了中考时政复习指导的内容。

1.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物权法草案》,说明人代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这保证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相适应的。

2.“物权法”经过13年酝酿,集思广益;八次审议,千锤百炼的过程,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定的政策和法律代表人民的个根本利益,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也是我国国家机关履行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物权法的立法足迹,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使依法治国制度化、法律化,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保证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物权法也将充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的实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4.物权法的审议和通过,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前提,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

5.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物权法的制定集中反映了经济基础的要求,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加强人民团结的基础,使巩固国家政权的基本条件和保证。

6.物权法的颁布,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把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秩序、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等纳入法制轨道,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使得我国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日趋健全和完善。

试题导航:运用经济学有关知识,简要说明物权法制定的必要性。

(1)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关系

(2)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要求。

(3)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准备的中考时政复习指导的内容,希望符合大家的实际需要。

相关推荐

中考数学选择题如何应对2017 

2017中考数学基础备考攻略:概念记清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