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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晋中中考政策变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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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变化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分配到初中学校

  2010年,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60%分配到初中学校,2011年、2012年达到80%,到今年,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分配到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办法:从2013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总数中,减去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择校生名额数,再减去2013年特长生招生计划名额数,最后得出的数字,即为2013年用于所属初中学校到校指标的全部名额。优质高中到校指标政策,解决了农村学生和教师向县城学校无序流动的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农村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师成长环境,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缩小与城市教师的差距,从根本上让农村学生享受教育的公平。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享受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名额:一是考生属公办学校学生,初一入学时,属户籍所在地划片分配入学,并在该校备有正式电子学籍,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备案管理,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是考生属民办初中学校学生,初一入学时,在学校和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备案管理,并备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不受户口限制)的应届毕业生。三是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满足下列条件,可以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转为我市流入地(县级)居民户籍或在流入地(县级)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取得暂住证1年以上;在流入地按指定或划片分配的初中学校就读,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四是符合《晋中市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条件的随军子女。五是符合《关于做好孤儿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变更监护人的孤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六是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其他初中毕业生,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初审,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到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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