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攀枝花中考招生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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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4

6、各学校要严格认真审核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后打印《考生登记表》,并由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将《考生登记表》上报县(区)招办。各县(区)招办将《考生登记表》、市外返回的攀枝花籍考生和其他考生的相关审核资料汇总存档备查。

7、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的照片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市外返回的攀枝花籍考生和其他考生的照片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招办采集。

8、各县(区)招办于4月2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上报市招办。

9、市招办统一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由县(区)招办负责打印和核发《准考证》。

(四)报名手续

1、考生在报名点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2、在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3、参加由报名点组织的电子摄像;

4、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

5、考生及家长认真核对《考生登记表》后签字确认;

6、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7、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应加分的考生,须交验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报名点(学校或招办)验证人签名并写上“验证原件无误”,并加盖所在学校(招办)公章和登记造册(含报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这类考生材料经验证无误后,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其验证材料与登记表册一并按时上报县(区)招办。凡未按时办理验证手续并无材料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报名点(学校、招办)要对审验的加分材料承担审验公示无误的责任。

8、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严肃审核责任追究,经核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由县(区)招办存查。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退役士兵和在职从业人员报考高中中专,报名办法按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人员子女、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等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按四川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规定报名时间(已另文公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16年6月完成。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凡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实验操作、体育考试的考生,需参加补考,时间为:体育6月16日上午,实验操作6月16日下午,补考具体安排由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我市2018届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5日9:00—11:00。未参加我市2017届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8届生物、地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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