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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录取程序已确定

编辑:sx_chenjp

2016-06-03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录取程序供大家参考!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A等级,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必须是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外考生报考民办普高的需以区县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录学生中考成绩信息、录取学生身份信息等报市教体局审核,此时限之后不再录取。录取名额不能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已正式录取了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包括外市考生)。艺体特长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拟报考学校正取生最低录取线的60%(个别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考核小组认定后,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南充中学、仁寿一中跨市州招生录取须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招生结果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总数。

第三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学校招生名额有限而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超过时,根据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详见《平行志愿详解及录取办法》)

第四批次录取。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

2016年南充中考招生录取程序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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