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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16年四川绵阳中考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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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志愿填报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五所民办普通高中(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东辰国际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只填报志愿,学校参考志愿和中考成绩自主招生。

3.凡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所定向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4.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若考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须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书面申请放弃就读普通高中资格,方可参加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三年制中职设一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下设两个专业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公安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4、5)。

5.考试类别为“1”的考生可以单报或同时兼报各类别各批次学校志愿,考试类别为“2”的考生只能填报三年制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填报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对限制考生志愿,实施生源封锁的县市区、学校和有关人员,市教体局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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