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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泸州中考普通高中录取规定

编辑:sx_gongy

2017-10-19

2017年泸州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次进行。首先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在掉榜生中按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录取学生实际报到和学校自主招生情况,下达补录计划,再由学校在掉榜生中予以补录。

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40分。任何普高学校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普通高中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录取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在术科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并对乱招生学校按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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